【我的调解故事】躬耕三十年 化解千千结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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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任永春县坑仔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名专职调解员。自1985年7月任村调委会主任起,三十年来,受理过邻里、婚姻、宅基地、劳资、伤害赔偿、债务、赡养等各类纠纷数千件,涉及当事人数千人,资金数百万元,调解疑难纠纷上百件,防止群体性纠纷数十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在调解工作中,虽饱尝酸辣苦涩的滋味,但当我看到一件件矛盾纠纷在我手中化解,当事人信任我,群众需要我,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我先后被评为“福建省优秀调解员”、“泉州市人民调解能手”等荣誉,2012年6月以我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成立。

不会剃头遇“胡须”,运用技巧获真相

上任后主持调解的第一件纠纷,便令我感到十分棘手。有一天,村民康某桂急冲冲地跑到我家说:“琰叔,你给评评理,我养了四只白鸭,三公一母,母鸭已生过一轮蛋,现又要找窝生蛋了,前天被公鸭追赶跑了,被邻居康某花捉去,我去向她要,可她却说,母鸭是她养的。你说,冤不冤?你要为我做主啊。”听完她的诉说,我蒙住了,关于牲畜的纠纷,要辩认谁是谁非,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我首先答应受理此事,劝她先回家等候消息。

要从何入手呢?当晚,我便到康某花邻居家了解情况,得知她确实丢了一只母鸭。翌日,我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村部进行调解。当时,康某花辩称,她养了八只白鸭,前几天丢失了一只母鸭,现母鸭随鸭群回家,并非强捉他人的。我问康某花:“你的母鸭是否生过蛋?”她说:“还没生过蛋”。可康某桂却说她的母鸭已生过一轮蛋了,而且这只母鸭所生的蛋一律是青色的。针对这一种情况,我想出一个办法,叫康某花把那只有争议的母鸭放在村部的杂物间里过夜,等待生蛋验实。双方当事人同意这一办法。第二天一早,双方当事人准时到村部共同查看。果真,这只母鸭生下了一颗青色鸭蛋。康某花无话可说,康某桂抱着母鸭高兴地回了家。 康某桂对此十分感激, 逢人便说:“琰叔真公道,无袒护。不然康某花是村主干的母亲,与她无争。”争执虽已化解,但我的心里还总不踏实。因为康某花丢失的母鸭至今还没找回来,于是,我决心帮她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溪边小树丛中找到了康某花丢失的母鸭。

破屋偏逢连夜雨,唤回亲情与责任

1997年6月,我离任村干部后,被坑仔口镇司法办聘请为调解员,继而担任坑仔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2009年3月30日傍晚,西坪村调解干部来电急称:本村村民陈某凤生命垂危,无人问津。陈某凤弟弟陈某兴将她抱放在板车内拉到另一角落陈某凤小叔子陈某芬的厝门口,双方亲属几十人正在争执不下,谁也不愿意接纳陈某凤,请镇调解委员会尽速派人协调解决。

经各方陈述,情况是这样的:陈某凤丈夫病逝后,仅留下一个幼女,母女两人生活在偏僻的山村角落,居住在破烂的古厝内,过着艰难的日子。陈某凤的生母不忍心女儿煎熬受苦,接纳陈某凤和年幼的外甥女回娘家共同生活。天有不测风云,陈某凤回娘家居住不久,不幸患上肝病,如今肝腹水挺着大肚子难以进食并发展到卧床不起,三餐靠家母喂养。遇到这种情况,陈某凤之弟陈某兴(属养子)唯恐姐姐在他家病逝,而且还有一个年幼的外甥女日后要靠他抚养,本来就不宽裕的家境不知要如何维持, 陈某兴的妻子也不停地唠叨:“咱姐已出嫁他家,生是他家的人,死是他家的鬼,一切都应由他家的兄弟负担。”陈某兴听信他老婆的话,二话不说,便把姐姐陈某凤用板车拉到陈某芬家门口,就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这种涉及两家亲情道德观念责任与义务的纠纷要怎样妥善解决呢?首先要从亲情讲起:陈某凤与弟陈某兴虽不是同胞姐弟,但从小一起生活十多年了,亲情已得到社会认可。如今姐姐患重病,理应关心和帮助,这是亲情道义,岂能袖手旁观一推了之。而陈某凤与陈某芬生是二嫂与小叔子的关系,二哥早逝,二嫂病危,理应有给予辅助的义务。通过一席依情依理的劝导,触及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灵深处,双方表态要共同出资将陈某凤护送到大医院救治,年幼的侄女由叔叔陈某芬负责抚养。一场相互推诿的亲情义务与责任的争执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虚假婚缘日夜忧,民间调处解千愁

2012年10月20日,西坪村陈某乐到我家说:“琰叔,我家被人骗婚亏了六万多元,请你想办法帮助我解决, 不然, 我要到女方家拼老命了。”我急忙劝阻说:“别急,有事慢慢说,我尽力而为。”

事情发生在2011年12月11日,陈某乐之子陈某斌与本镇福地村郑某坚之女郑某雪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新婚之夜,新娘却和衣而寝,冷落了新郎官。连续三夜,不让新郎亲近。第四天,新婚夫妇首次回娘家省亲,拜见岳父岳母。当天,郑家操办酒席,邀请堂亲,宴请女婿。下午四时许,当宴请入席时,却不见新娘踪影。郑家派人四处寻找打听,得知其女郑某雪借看望外婆为名,驾驶陪嫁的摩托车往村外去了,一场宴请只得不欢而散。

郑某雪离家出走,数月都没有露面,致使陈家人日忘餐,夜难眠,坐立不安,一场婚嫁喜事变成婚姻骗局。陈家父子先后40多趟到郑家协商,要求返还彩礼财物。可是郑家每次都答复说,收取的聘金彩礼都用于购买嫁妆花光了,如今女儿离家出走了无音讯,确实无钱返还。眼看要求返还财物无望,陈某乐才要求镇人调委派员给予协助返还。

针对这种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要求返还财物难度很大。为此,我经多次打听调查,得知郑某雪已回到娘家,便立即通知她到镇人调委接受询问调查。查实了陈某乐付给郑家6万多元,其中郑某雪向陈家索取现金7300多元,衣服钱2万元,金戒指1200元,合计28500多元。我结合民间风俗习惯,对郑某雪晓之以理,劝之以情,耐心启发和疏导,郑某雪终于同意返还陈家25000元。紧接着我又再次前往郑家,对郑某坚进行几个小时的动员说服,郑某坚同意返还陈家财物款2万元。2012年11月27日,郑家父女在镇人调委与陈家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当场履行1万元,其余定于2013年6月30日返还,事情终于圆满解决。陈某乐满怀感激对我说:“老康,谢谢你!若不是你尽力劝说,为我讨回这些财物,我的家庭经济将会遭受严重损失。多少个难熬之夜,已经得到释怀,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如今,我已是年近七旬,好多人劝说我该好好休息安度晚年,我也曾犹豫过,可每当我听到那远处传来的纠纷争执声时,我猛然惊醒——化解纠纷还需要我!我切身感受到,调解工作虽然辛苦和麻烦,但是却光荣和充实。我深爱调解这份工作,只要政府和人民有需要,我就会将调解事业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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