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清规戒律?为什么要遵守清规戒律?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清规是中国禅宗寺院(丛林)组织的规程和寺众(清众)日常行事的章则,也可说是中世以来禅林创行的僧制。本来中国从东晋道安首创僧尼规范三例以后,即随时有在戒律之外别立禁约之举,如支遁立众僧集仪度,慧远立法社节度,乃至梁武帝造光宅寺于金陵,命法云为寺主,创立僧制,用为后范,皆是其例(见《大宋僧史略》卷中《道俗立制》条)。

到了中唐,禅宗盛行,百丈怀海禅师痛感禅僧住在律寺内,虽另处别院,但于说法住持,都不能合法。于是他于元和九年(814),别立禅居之制:尊“长老”为化主,处之“方丈”;不建佛殿,只树“法堂”,学众尽居“僧堂”,依受戒年次安排;设“长连床”,供坐禅偃息;閤院大众“朝参”“夕聚”,长老上堂,徒众侧立,宾主问答,激扬宗要;“斋粥”随宜,二时均遍;又行“普请”法,上下均力;事务分置十“寮”,置首领主管等等(见《景德传灯录》卷六末附《禅门规式》)。这些就成了丛林新例,与律法不同(见《僧史略》卷上《传禅规法》条)。世人即称为《百丈清规》。

“戒”是梵文“尸罗”的意译,直译当为“惯行”,转为“行为”、“习惯”、“道德”、“虔敬”等义。因此,从广义上来讲,善恶习惯都可称作“戒”。


当然,通常将“戒”看作是“禁制”的意思,即禁止身、口、意的行恶。为此而制订各种“善戒”、“净戒”,让出家和在家的信徒作为戒规,以此来防非止恶。佛门“三学”,第一就是戒学;大乘“六度”,第二就是持戒。


对戒规、受戒仪式有详细的规定,出家、在家的戒条不同,男性、女性的戒条也不同,一般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


五戒,这是在家男女教徒终身应遵守的戒条: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


八戒,这是在家男女教徒临时奉行的戒条: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淫欲。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眠坐高广华丽之床。七、不装饰、打扮及观听歌舞。八、不食非时食(正午过后不吃饭)。


十戒,这是出家当沙弥和沙弥尼所受的戒条: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涂饰香鬘。七、不听视歌舞。八、不坐高广大床。九、不非时食。十、不蓄金银财宝。

二百五十戒,这是男性出家当比丘都要遵守的具足戒,分为八个部分:第一,波罗夷(在僧律中为极恶大罪)。这有四戒:淫、盗、杀、妄。第二,僧残(犯之必依众僧行忏悔法)。这有十三戒:一为故失精戒。二为触女人戒。三为粗语戒。四为叹身索供养戒。五为媒嫁戒。六为有主房戒。七为无主房戒。八为无根谤戒。九为假根谤戒。十为破僧违谏戒。十一为助破僧违谏戒。十二为污家摈谤违谏戒。十三为恶性拒僧违谏戒。第三,二不定(轻重未定)。一是屏处不定。二是露处不定。第四,尼萨耆波逸提(尼尽、萨耆舍、波逸提堕,犯这个罪牵堕三恶。若犯此堕,要先舍财,后忏堕罪,所以称作“舍堕”)。这有三十戒,即长衣、离衣、长钵、乞钵等。第五,波逸提(堕入地狱)。这有九十戒,即小妄语、两舌语、掘地、坏生、饮酒、非时食等。第六,四提舍尼(向对方忏悔)。有兰若受食、学家受食等。第七,百众学戒。有著齐整衣、戏笑跳行等。第八,七灭诤。有现前毗尼、忆念毗尼等。


三百四十八戒、三百五十戒,名称不同,戒数一样,均为三百四十八戒。常举其大数,号称五百戒。这是女性出家当比丘尼都要遵守的具足戒,束为七聚:第一,波罗夷,这有八戒。第二,僧残,这有十七戒。第三,舍堕,这有三十戒。第四,单提,这有一百七十八戒。第五,提舍尼,这有八戒。第六,众学,这有一百戒。第七,灭诤,这有七戒。


现在丛林中实行清规的主要情况,约略如次:


    一、结夏与结冬 丛林每年以结夏(即结夏安居,亦称结制)、解夏(亦称解制)、冬至、年朝为四大节,极其重视。结夏、解夏,系遵印度原制;冬至、年朝,则依中土风俗。结夏七日原为四月(前安居)或五月(后安居)的十五日,解夏则在七月或八月的十五日,但从元代以来,各提前一日讲习礼仪,以便期内得专心修道。另外,在每年从十月十五日到次年正月十五日的九旬期间,丛林中也结制安居,称为结冬。这是仿照结夏制度集合江湖衲僧来专修禅法的,故名为“江湖会”。清代以来,丛林曾有只结冬而不结夏的反常现象,后经纠正,仍以结冬坐禅、结夏讲经学律等为惯例(见《清规证义记》卷八)。近代著名丛林如宁波天童寺等,都实行这样“冬参夏讲”的制度。


    二、安单 丛林的成员通称清众。凡曾受具足戒的比丘,衣钵戒牒俱全的游方到寺,都可挂搭(亦称挂单),暂住于旦过寮(又称云水堂)。如挂搭已久,知其行履可以共住的,即送入禅堂,名为安单,从此成为清众,随同结夏。一般丛林都从四月一日起,照规入夏,禁止游方,锁旦过寮。至八月一日,始开寮重新接众。又丛林安单亦分春冬两期,春期自正月十六日起至七月十五日止,冬期自七月十六日起,至次年正月十五日止。在正月、七月期头进禅堂者,名为大进堂。


    三、大请职 此即一寺的人事安排,为丛林冬期的重要行事,一般于每年八月十六日举行。事先半月,由客堂开具新进堂禅众和旧住的名单,送住持查阅。至八月十四日,住持召集客堂、禅堂、库房诸头首共议请职。十六日大众齐集大殿月台,知客点名,依次进殿,宣布职事名单并讲清规,新请职事即到法堂谒住持,又到禅堂行十方礼,再依职送位。


    四、贴单 此为一寺职事及常住人员名单的公布,例于每年十月十五日举行。事先客堂与维那将閤寺人员戒腊久近开具清单,送与住持、写成单票(每条四字,职序在上,法名在下)。十四日,客堂挂“贴单”牌,到十五日,住持入堂说法,为首座贴单,其余由维那贴,以职事大小,戒腊先后为序,再各按名位顺次送单。凡单上有名的,都是一寺常住的成员。


    五、打七 此是结冬中的重要行事。丛林坐禅通例从九月十五日起加香,即延长坐禅时间。又从十月十五日至次年正月七日举行禅七,每七天为一期,谓之打七。此为禅众剋期取悟的禅会,或打七七,或打十七,不定。每一禅七的起解,称为起七和解七,各有规定仪式。


    六、普请 即普遍邀约大众劳作的制度,亦称出坡。此制在唐代即已行于各地,如开成四年(839)九月二十八日,日僧圆仁入唐巡礼至山东赤山院,记载目睹的情形说:当院始收蔓菁萝卜,院中上座等尽出拣叶;如库头无柴时,院中僧等不论多少,尽出担柴去(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二)。不过此种制度原来由于倡导农禅,凡耕作摘茶等作务都以普请为之。后世普请只限于轻微劳动,如四月佛诞摘花、六月晒藏、晒荐、平时园中摘菜、溪边搬柴以及节前寺舍扫除等,皆偶一为之而已。直到今天,始见恢复原来的精神,已有丛林以劳动为佛事之一的新制。


    七、岁计 是丛林岁末的会计报告。在现存的唐代文献中还有此种记载。如开成三年(838)十二月二十九日,日僧圆仁至扬州开元寺,记云:众僧参集食堂,礼佛上床坐,有库司典座僧于众前,读申岁内种种用途账,令众闻知(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一)。岁计原行于岁末,由住持审查各种簿册,但现在丛林的会计报告,多每月举行一次,由住持召集禅堂班首、维那、客堂知客、僧值、库房都监、监寺等,于丈室行之,称为算账(见《高旻寺丈室规约》)。


    八、肃众 即僧众违犯清规的处分。古规,清众中生事违规者由维那检举,抽下挂搭衣物,摈令出院,以安清众。或有所犯,即以拄杖杖之,集众烧衣钵道具,遣逐从偏门出,以示耻辱(见《景德传灯录》卷六末附《禅门规式》)。后世遵此,对于三业不善不可共住的禅僧也以香板相责,并迁单摈出。在《清规》中还明定肃众办法,除刑名重罪例属官厅处置外,若僧中自相干犯,都以清规律之,随事惩戒,重则集众捶摈,轻则罚钱、罚香、罚油,而榜示之。又摈出犯规者,还要将摈条实贴山门,鸣大鼓三通,以杖攻出(见《清规证义记》卷五)。


    九、榜状牌示 丛林行事通知的方法,通常有知单、贴榜、书状和牌示等。如住持宴请首座或远来尊宿等茶汤,皆开列名单,由侍者报知,谓之知单。方丈、库司招待大众茶汤的请柬则用榜,首座请柬用状。方丈请首座,榜贴于僧堂前东边牌上,库司请首座,榜贴于西边牌上。首座请下头首茶,状贴于僧堂前下间板上。丛林从来最重茶礼,有谢茶不谢食之说。又丛林行政性的通知,用挂牌方式传达,名为牌示。用挂牌地点随各种行事而不同。如结夏、诵戒、请职、贴单、普佛等牌示,皆挂斋堂前;上堂、秉拂、祈请、祷雨,挂大殿前;起七、解七,挂禅堂前;升座、免礼等,挂内韦驮殿前(见《高旻寺规约》)。


    十、钟鼓法器 此为丛林号令所寄,鸣扣各有常度。凡禅堂坐参、佛殿诵念、食堂斋粥、升堂集众、普请巡寮、入浴送亡等一切行事,都依钟鼓等号令进行。如集众上殿则僧堂鸣钟,长老升堂则法堂击鼓,报众同赴。普请则开梆、催板,新住持入院则钟鼓齐鸣。凡止静、开静、念诵、斋粥等行事,从朝到暮,钟鼓交参,遂形成丛林一定的礼法。

出家人按照戒法规定受持具足戒,就取得了正式僧尼的资格。但年龄不满二十岁的青年,是不能接受具足戒的。因为不满二十岁,身体还比较单薄,恐怕不堪忍受寒热饥渴等种种痛苦。其实,戒律虽然名目繁多,但主要还是戒杀戮、酒色、偷盗、奢侈、妄语等,虽然清苦,可并不苛刻,与苦行僧所走的极端显然不同。


如果违反戒法,就是犯戒。犯戒是要受惩罚的。《行事钞》中有一个传说:“有比丘喜乐衣服,因病致死,后化为蛇来缠衣。”这大概是犯戒的报应吧。


佛门认定犯戒有“五过”:第一,害自身。第二,为智者所呵。第三,恶名流布。第四,临终生悔。第五,死障恶道。也有归纳犯戒“五衰”的:第一,求财不遂。第二,随得即耗。第三,众不受敬。第四,恶名流布。第五,死入地狱。总之,“五过”也好,“五衰”也好,都是对饭接着的谴责和警告。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