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跨境电商进口食品贸易吗?专家教你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04-13 22:46:21

全球物流

摘要:新华网南京2月26日电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异军突起,逐渐成为进出口贸易的热点。国务院近日批准在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检验检疫机构作为维护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国家生物安全的重要部门,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笔者将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流程介绍给希望从事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业务的企业,具体步骤如下:

新华网南京2月26日电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异军突起,逐渐成为进出口贸易的热点。国务院近日批准在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检验检疫机构作为维护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国家生物安全的重要部门,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笔者将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流程介绍给希望从事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业务的企业,具体步骤如下:

一、企业实体及商品信息备案

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37号令《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规定》,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信息平台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交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权益备案信息的要求。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信息应当统一备案,在全国范围内共享。也就是说,在备案地备案的从事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实体,在其他地区备案的,不需要重新备案。

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的企业,商品备案主要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法》禁止企业申报的跨境电子商务入境食品。以及是否为未经检验检疫或者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动植物源性食品,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禁止的食品。食品申请有上述情形的,不予受理。

二、货物报关单

检验检疫机构对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实行全面申报管理。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企业在商品进境时,应当依法办理申报和检验手续。

三、入境检疫和货物监管

出入境跨境电子商务产品属于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范围的,由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疫。应当实施检疫处理的,依法监督实施。对于网上购物的保税模式(指跨境电子商务的进口模式,即无论入境时是否生成消费订单,货物均以跨境电子商务的形式申报进口,不按照入境时的消费订单进行独立包装,整批货物运至专门监管区集中存放,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订单进行独立包装,再发送给国内消费者)。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基于风险分析的质量安全监管,按照相应产品的国家标准对安全卫生项目进行监控。

四、货物出区

在网上购买保税进口商品前,电子商务或其代理机构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订单、付款单、快递单等信息,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查验货物抽样和批次证明。并放行符合要求的货物。

2015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网购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经营企业要确保其网上经营。购买保税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列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登记实施目录》的食品应当来自《说明》。境外有记录的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含食品新原料的食品或者含食品新原料的配料,应当通过有关部门的登记备案和安全评价;对动植物有要求的检疫审批,进境前应当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网上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向社会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即网上保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属于进口食品,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因此,虽然上述细则尚未正式发布,笔者建议,大多数经营者要想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食品网上保税进口,仍需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进口食品准入规则。(沈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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