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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甲:“咦,这是谁丢的钻戒,大姐,不要走不要走,见者有份,等会我分几百块钱给你,你不要说出去,要是有人来找了,我们就说没有看见。”
大姐(路人):有人在你面前捡到一个大大钻戒,还这样告诉你,你会不会心动?
接着,来了骗子乙:“不得了哇,我的钻戒丢了,你们有没有看见一个钻戒,我刚丢了一个钻石戒指,那可是我花几万元钱购买的,你们看看,这就是我丢钻戒的发票,4万多块呢!”
大姐(路人):没错,这就是一个骗局,可我就被骗到了。
6月18日上午,这位被骗子称为“大姐”的黄山区中年妇女,在甘棠城区某饭店后门口处,被两名操外地口音的男子以“丢物捡物”方式骗走黄金项链一条,价值5000余元。
当时,骗子甲带受骗人到一个无人的角落,提出自己身上带的钱不多,建议钻戒归“大姐”,让她拿几百至几千元钱或者随身穿戴的金银首饰抵给。
受害人上当受骗了,把自己的黄金项链抵押给了骗子,接过了骗子给的假钻戒。
接到报案后,黄山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通过信息研判,成功串并黟县一起诈骗案。民警查找该系列案件案发前后及周边区域的相关轨迹,锁定一辆嫌疑车辆,一路追踪至铜陵市。
经过不懈努力,民警在一公用停车场发现嫌疑车辆踪迹,历经10小时蹲守,在停车场附近的一家土菜馆,将詹某某、陈某、徐某某3名嫌疑人一举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詹某某、陈某、徐某某等都是福建人,对在黄山区、黟县等地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做了交代,目前3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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