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玩态度:“我较真一些,虚假商品就会少一些”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刚刚过去,今年,各大媒体都聚焦了网络消费这个新兴业态。近日,,讲述了他历时1年,。

  网购的极品金丝楠木手串 脱色后显露拼接痕迹

  朱先生是奉化人,平时的爱好就是把玩、收藏些诸如葫芦、印章、手串等文玩。

  2015年3月的一天,他偶然间在淘宝网上看上一个楠木手串,商品全名是“极品金丝楠木手串四川阴沉木料满水波纹佛珠乌木手链顶级收藏”,售价为480元/串。

  “当时我看图片上这个金丝楠木手串的纹路、成色都不错,价钱也还可以,就下单把它买了下来。”朱先生回忆道。

  这家淘宝店铺显示的地址为福建*田,没过几天,朱先生收到货。

  “那时候我看手串实物和图片上的差别不大,楠木珠子光泽度也挺好,就确认收货,还给商家点了个好评。”

  然而,朱先生佩戴手串大半年后,发现珠子开始脱色,脱了色的楠木珠子上居然显现出木头拼接的痕迹。

  “这不是以次充好吗?手串要真的是用上好楠木做的,怎么可能是拼接过的?”于是,朱先生在网上与店主沟通,想要将楠木手串按原价进行退货,没想到反遭店主一番奚落。

  “他说我压根不懂金丝楠木,东西买了都快一年现在来开玩笑。”朱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对法律方面颇有点研究,,就写了一份起诉书。

  2016年2月份,朱先生以“所售商品以次充好,涉嫌欺诈消费者”为名,。

  第一次起诉 觉得鉴定费用太高,权衡之下选择撤诉

  同年11月,,法官告诉朱先生,要判定这个金丝楠木手串到底是不是以次充好,得找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之后,朱先生找到杭州一家鉴定机构,询问下来,高昂鉴定费用让他连连咋舌。“480元的手串,鉴定费要1万元,而且是由原告先行垫付,。”朱先生,如果鉴定下来,楠木手串的确以次充好,那么这笔鉴定费用就由被告支付,反之则由原告承担。

  “我当时想,假如我出了1万元去鉴定,万一官司输了,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即便是赢了,商家人在福建,如果他就是不肯赔钱,。”

  于是,在反复考虑、权衡之下,朱先生选择撤诉。

  第二次起诉 从新广告法中找到契机,商家退一赔二

  这场无疾而终的官司始终让朱先生耿耿于怀。然而,正是由于他对法律法规的钻研,让这件事情很快有了转机。

  几个月后,朱先生无意之中发现,2015年9月施行的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中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顶级”等绝对化用语。杭州有名的“方林富炒货店”就是因为“中国最好最香最优栗子”的广告语被工商部门罚款20万元。

  “我马上想起了卖金丝楠木手串的那家网店。商品名称上那些‘极品’、‘顶级’字眼,不就是新广告法规定的禁用词汇吗?”于是,朱先生又以该网店涉嫌虚假宣传为由,。

  今年2月24日,,店方确实在广告中使用了绝对化用语。经协商,买卖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店家按照退一赔二的比例,返还朱先生购买手串的480元,并赔偿损失1020元,合计1500元。

  为何如此“较真”?

  如果我这样的消费者多一些 虚假商品就会少一些

  为了一个手串,,有人可能会问值不值。对此,朱先生有自己的理解:

。在庭审中,这些网店商家均否认问题产品是自家售卖的,无一例外。

  这个卖家一开始也说我是从别处买的手串,用次品来栽赃他,幸好我有经验,所有消费凭证都保留着,所以消费者们还是要多留个心眼。

  我觉得,广大消费者应该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要怕一时麻烦而给不良商家可乘之机。如果像我这样“较真”的消费者多一些,弄虚作假的商品可能就会少一些,消费环境也能相应得到改善。”朱先生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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