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此为戒,别再给九寨发展添堵!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非要占为己有,其行为不是偷盗、就是强取豪夺。昨日,松柏村郭某强行装运村集体的土石之事简直啼笑皆非,最终为一己私利吃鸡不成蚀把米,落个行政拘10日的处罚。

事情的原委到底如何?

九绵高速三标松柏隧道出口在双河乡松柏村境内。为发展集体经济,松柏村合作社与三标段签订用材合同,向工程提供土石发展集体经济。村上的土石自然堆放在隧道出口附近。

见过不讲道理的,没见过如此不讲道理的!

发展村集体经济是双利的事情,村里每个群众既能从中获利,也能助力高速公路建设。何乐而不为?!村民郭某却权属不分、无理取闹,昨日(5月13日)要强行装车拉取堆放的土石自用。松柏村村主任见状对郭进行阻止,郭不旦不停手,反而对村主任进行辱骂,继而抓取石块进行威胁。

事件发生后,,查明了一切事实。该案中,郭某为自己的私利,无理取闹,侮辱、威胁他人,公然挑衅国家法律,,给予郭某行政拘留10。

详看法律到底如何规定的?

其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其二,经济合作社是集体所有、合作经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工具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农村经济合作社的生产资料、生产效益属集体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

深思细考,诸事之间经常有逻辑的、因果的联系。郭某在高速公路隧道工程附近滋事,能说不给施工秩序带来影响?进一步,若做事不讲法律,我行我素、强取乱拿,社会岂不乱套?若人人都强取强拿修建高速公路的土石材料,那我们还搞不搞建设?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凡事得讲法律,顾大局。当前,我县正在提速发展,高速公路工程、灾后重建如火如荼,我们要慎对个人利益,有义务维持良好九寨建设秩序,别再为一己之私给九寨发展添堵。

平安九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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