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阿姨换购黄金手镯遇难题,换购未尽告知义务,商家退货!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原标题“”多平台发警示,预付式消费投诉下降

        昨日,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科对外公布消息,4月全市12315投诉举报信息系统登记3766件,同比增长10.94%,环比下降16.0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72万元。

        预付式消费纠纷等问题,之前主要出现在美容美发洗浴类服务业,经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科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平台等多渠道媒体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根据12315数据对该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提请市长热线等相关部门引起重视等措施,投诉量有所下降。


交了款没货提,商场竟拒绝退款

        4月1日,市民楚女士参加荷塘区某家具市场的促销活动,当天购买一张沙发和一张乳胶床垫,付全款79800元,抽奖获得一台电饭煲和现金400元。楚女士要求商家送货时,被告知沙发无订购的颜色,床垫也无货,要求退款被拒。

        荷塘工商分局荷叶塘所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确认消费者所述属实。

        4月11日,该所召集双方调解,商家无法按约定提供商品,由于消费者所获奖金400元已折入当时货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奖品电饭煲归消费者,同时退还全部货款79800元。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本案中,消费者已按约定支付全部货款,双方购销合同成立,商家应当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提供指定货物,商家无法提供指定货物,商家违约,因考虑未给消费者造成实质损失,商家应当予以全额退还货款。


黄金手镯换购未尽告知义务,商家退货

        4月7日,李先生来电反映,4月6日其母亲到攸县某黄金品牌专卖店将原来购买的黄金手镯以克换克、以旧换新。更换中明确说明要按克数换购,当日补差价1980元换购得一3D黄金工艺品,回家后李先生发现3D黄金工艺品不是按克数更换,次日到店要求换回,被告知需加收60元/克的折旧费才能换回。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攸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联星所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商家工作人员承认当日李先生母亲来店置换时明确说明要按克数换购黄金,3D黄金由于工艺不同,定价不是根据克数来确定,是按照工艺计件出售,换购时未向李先生母亲说明。

        4月13日,该所召集双方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消费者退回换购所得3D黄金工艺品,商家退还消费者原黄金饰品和补付差价1980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本案中,李先生母亲明确表达了按克数换购的消费要求,商家仍按工艺计件出售的3D黄金换购给消费者,未尽告知义务,应当予以退还消费者换购黄金饰品及补差现金。

来源:株洲晚报记者 姚时美 通讯员 刘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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