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2017.8.28 到 2017.12.18,
112个喧嚣沸腾的日夜。
第五篇写写几个特定的地方,
寺庙,山顶,酒吧,
我所敬畏的,流连的,怀念的。
寺 庙
在香港闲逛,时常能在街头偶遇佛寺、道观、文武庙、。因而这四个月进的寺庙,大约多过过去二十年之总和。我并无宗教信仰,但对神佛怀有一致的敬畏之心,必得进去表表“初到宝地,乞请庇佑”的诚心,以及为家人祈福。
印象较深的是位于上环荷里活道的东华三院文武庙。未曾想车水马龙的街市里会突然横出一座庙宇,廊下挂满了长燃不熄的塔香,燃尽的香灰在空中还是一段的完整形状,坠落之后嗉地撒成一地粉末,密密麻麻铺满了石砖。
香火极盛,室内烟气缭绕,熏得我从头发到指甲缝里都是庙味儿。文帝像前点满了红烛,上方挂着样式统一的巴掌大的木牌,看了几个,大多写着保佑艺术考试通过、考上港大之类的。
有高鼻深目的外国游客也学着我的样,双手合十一个个拜过去,末了相视一笑,走向相反方向。就像,佛像让我们之间产生了奇怪的连接感。
还有一次清早七点到黄大仙庙,正堂香炉前已跪满信徒。来之前,相熟的香港local反复跟我说:“记得找月老像,全香港最灵!”跨出庙门之时陡然想起这茬,大笑天意,遂拂衣而去。
大屿山木鱼峰顶还有世界上最大的露天青铜坐像——天坛大佛。
我与一个刚刚认识的女孩儿结伴参拜了佛脚下的宝莲佛寺,下山的时候回望大佛,厚重的层积云中间突然露出一个窟窿,透出夕阳的灿光。
我们静默不语,脑子里只有“佛光普照众生”。
天坛大佛
我曾经选修过宗教学的课程,把旧约当做课外读物看了个大概,有段时间甚至当做睡前读物。浸到当时当地的情境中,宗教体系下的话语自有魔力。我时常叹服于他们对信仰的忠贞,有时还会问自己若处于三千年前是否能做到。
去石澳玩儿的时候,我们经过了一座浸信会福音堂。庭院里草木繁茂,玫红色的花团锦簇与鲜绿色的墙面相映成趣,倒顺眼得很。
边上竖着一块小木牌:“说:我来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取自《约翰福音》。
,但是近年逐渐改变信仰,成为一名佛教徒。我曾经问他,“你为什么觉得自己需要一种信仰?”
当时他站在摇摇晃晃的地铁车厢里,看着窗外飞快划过的高楼,目光有些涣散:
“For the inner peace.”
山 顶
前两天有人问我,“在香港花时间最多的一件事是什么?”脱口而出:“Hiking.”
尤其享受爬到山顶的时候。有时能看到山脚下湛蓝的海水与停泊的白色帆船,有时能看见远处被茂密植被覆盖的孤岛。若是离市区不远处的山,目之所及则是大片密集的高楼林立。
我最喜欢的是夜晚登上山顶,在石墙边上翘着脚,看漫天星光。山脚下是连绵的灯海。
最后一次hiking是在一周前。正午出发,用三个小时登上笔架山山顶,在20度的天气里汗流浃背,暮色降临之时返回。全程15公里,与此前路程相近。但此次沿途小径陡峭,直至下山双腿都没有打颤,对自己的体力状况很满意。
多次翻越government warning 的告示,再次闯入野猴领地。七八只公猴将我们团团围住,场面一度剑拔弩张。僵持了一会,我们强撑起友好而不失礼貌的微笑,缓慢地前行着突破重围……
途中经过二战中遗留下的英军哨所,壁上有人写了一首诗,笔迹潦草且因时日长久而模糊,后两句难以辨认。
“几度夕阳红,
青山依旧在。
是非成败倒头X,
欢乐之时X在X。”
我在壁前站立良久,同来的丹麦朋友问我诗中的意思。我诚实地回答看不清,猜测作者是在历经沧桑之后回首,记住的唯有欢乐之时。
他大笑,“I never think like that, just enjoy the moment.”他又补上一句,说因为丹麦黑夜太长,所以每个人都爱喝酒,清醒的时候很害羞,喝嗨了逮着谁都能唠嗑到天亮,“like an idiot but so happy.”
酒 吧
我的字典里酒吧定义比较广泛,bar, pub, club都囊括进去了。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危险的就是美的?
凌晨三点在旺角街头脱掉鞋狂奔,还是七荤八素地把七荤八素的同伴扛回去,我不确定剩余的清晰记忆有多少。
——好了别吵,我知道你又要说上上次喝酒,成功地让酒吧老板记住我的脸的故事了。我不记得就是不存在,嘻嘻。
恕我直言,兰桂坊的酒吧都是给一日游的过客准备的,小街巷里才藏着那些有调调有故事的老酒吧,我在facebook里收藏的hidden bar list of Hong Kong都是能坐一晚上的。不忙,日子还长着。
周杰伦最近拍了个微电影,像是《不能说的秘密》的续集,大意是一个老妇人随着琴声,记起了始于六十年前的深情,但是琴声戛然而止之时,她又忘了一切。
周杰伦身上有太多你的我的他的回忆,一种不听歌就不会想起的回忆,绵延开去。彩云易散琉璃脆,这些过滤之后的纯粹还能留存着,足矣。
下面有人留言,“年少听音不识曲,回首十载泪满天”。
趁着喝得意识模糊,把推送转发给那个让我一听周郎误终身的人,没想到过了午夜还能收到及时回复。
——“这么催情啊。”
——“想想已经听了九年了。”
——“我也就二年级开始听。”
——……
Vesper走之前把最后一枚港币扔进了维港,
而我意外地把最心爱的尾戒丢在了尖沙咀。
飞机起飞的时候,
我才真正感到小指上的空落落。
那,再见吧,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