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一半天使一半魔鬼 他是总决赛的乱世佳人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I was never one to patiently pick up broken fragments,and new.What is broken--and I`d rather remember it as it was at its best than mend it and see the broken places as long as I lived。

  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破碎了的地方。

  这是我在电影《乱世佳人》中最喜欢的一句台词。

  JR-史密斯是一个很有趣的球员。

  他于1985年9月9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费里霍尔德(Freehold, New Jersey),在2004年NBA选秀大会的首轮18顺位被黄蜂队选中——掐指一算,也已经12年过去了,算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将。然而以高中生身份进入 联盟的他到目前为止也只有31岁而已,可以勉强用“体无完肤”来形容的壮硕身体上布满了放任不羁的纹身,而他的打法似乎与他健硕的身材格格不入——要是我 有这种身材,我肯定每场比赛都要找机会冲到内线玩个隔扣,这多过瘾!在外线有一搭没一搭地投三分多浪费天赋!毕竟从他征战NBA开始,“抽风哥”就是他甩 不掉的标签。

  所以啊,怎么看,他都不是一个理想的、能辅佐某个超级巨星夺冠的角色球员。像他这样的球员应该去某个烂队当过渡阶段的球队老大,或是成为一个有得分爆炸力的第六人,而不是冠军球队的首发得分后卫。

  但是他做到了。某种意义上来说,这还挺符合他的职业生涯轨迹——不走寻常路嘛!

  JR-史密斯从高中时期开始就是个“不安分”的家伙:1999年,JR-史密斯先是进入斯坦内特高中,不久就转学到了马克-克里斯顿高中,接着他又加盟了莱克伍德高中,在这里他开始为篮球队效力,但是在这个学校他并没有坚持太久,然后又去了圣贝内迪克茨预备学校。

  由于出色的身体素质,或是说一颗敢打敢拼的大心脏,史密斯在高中的赛场上可以说是如鱼得水,他在高中的最后一个赛季场均可以拿得27分6个篮板和5个助攻的全面数据,因此还得到了著名篮球圣地北卡大学教堂山分校——也就是乔丹的母校的邀请。

  北卡大学,多少篮球天才梦寐以求的圣地!要是能邀请我,哪怕我不要奖学金去坐板凳也行啊!

  可是JR-史密斯不这么想——能早点进NBA挣钱多好啊,这样我爸我妈就不用含辛茹苦地打三份工养家了——你真以为他会这么想?不,彼时的高中生史密斯想的只是“我才不要读大学呢,听说大学里学习成绩不好还不让上场比赛,就我的读书水平,算了吧”。

  嗯,这才符合他的性格嘛。

  首轮18顺位并不是一个秀,但是好歹能签下有保证的合同,足够史密斯浪一会了,就像是刚经历完高考的大一新生,你很难让他们彻底收心,好好学习。

  2004-05赛季是JR-史密斯的新秀赛季,他场均24.5分钟里能贡献10.3分2篮板和1.9助攻的数据,看起来中规中矩,还算是老实,但是到了第二个赛季就跟教练组产生了矛盾,被打入冷宫,整个赛季只出场了55场,场均得到7.7分。

  到了休赛期,公牛队送出了中锋钱德勒,换来了JR-史密斯,然而后者屁股都没坐热就马上到了掘金队。在那里,他跟着同样不成熟的球队老大卡梅隆 -安东尼打着潇洒的篮球,每个夜晚完成一个360度快攻扣篮,送上几个浪投,能投进就装个逼,投不进顶多懊恼一下,晚上在夜店接着嗨——反正战绩压力有球 队老大扛着,快意江湖,岂不乐哉?老大要跟纽约的那帮小子们打架,小弟我岂能不赴汤蹈火,禁赛10场也不在话下。

  当然,那个时候他也没想到自己日后会跟梅罗在这块曾经“并肩作战”过的球馆继续并肩作战。

  他这样的球员在NBA也不少见,就如同一叶浮萍,随波逐流,球场上的专注度是由球队领袖决定的。安东尼浪,他就跟着浪,后来比卢普斯来掘金队指挥,他就能跟着好好打。

  接下来的故事其实大家都很清楚,一到休赛期,掘金队就需要为JR-史密斯担忧,因为这位板凳悍将几乎每一年夏天都会闹事。2007年他飙车,车 祸里害死了自己的一个朋友;2011年他在迈阿密街头无证驾驶摩托这被捕,实力抢那一年总决赛的头条;其余的夜总会闹事、跟队友闹别扭什么的就更多了。

  终于,掘金队这支“包容性”这么强的球队也受不了他了。2011年停摆期间,,在跟八一队的 比赛中为了自己的姐姐差点跟中国球迷打了一架。2012年他重回NBA,缺兵少将的尼克斯队收留了他。尽管一开始他表现不错,场均拿下18.1分,成为了 那个赛季的年度最佳第六人,让大家真的以为他成熟了,结果下一个赛季跟尼克斯队四年合同续约的他又被打回原形,成了球队“毒瘤”,尼克斯队继续半死不活。

  大概还是“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吧?跟对了老大真的很重要。

  2015年1月6日,克里夫兰骑士队和尼克斯队、雷霆队达成三方交易,尼克斯后场两大“毒瘤”伊曼-香波特和JR-史密斯被交易至骑士队。

  我曾看到过一个采访,JR-史密斯面对摄像机坦言道“安东尼是我的好哥们,跟他打球很开心,但是詹姆斯是个真正的领袖,我愿意为他打球”。

  一个是“跟(with)他打球”,一个是“为(for)他打球”。

  你不得不佩服语言的奇妙之处,一字之差,那感觉就很不一样了。

  在骑士队里,虽然JR-史密斯还是首发得分后卫,但是也许他没有这么多持球单打的机会了,也许他只能老老实实当个定点投手了,也许他再也不可能 成为球队的二号人物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也许现在洗尽铅华的、找到精神领袖的史密斯想的只是“我才不要拼命单打呢,单打还要花心思费力气过人,就我的 脑子,虽然想得过来,但是太累,算了吧,还是老老实实地跑位蹲点投三分吧”。

  嗯,这才符合他的性格嘛。

  到底是什么让JR-史密斯彻底沉稳下来了呢?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是他的女儿黛米。

  赛季开始前,史密斯整理女儿的玩具,准备把那些她不再玩的玩具捐给慈善机构。

  “她说,‘我不想把这些玩具送人。’我说,‘宝贝,这是你必须要做出的牺牲。如果你想要新的玩具,就必须把一些旧的送人。’”史密斯说,“她看着我说,‘爸爸,那你要做出的牺牲是什么呢?’我当时的感觉就是,对啊,我需要去考虑我要做出什么牺牲?”

  史密斯考虑了几天后终于明白了他该做出什么样的牺牲:“我应该将注意力更多地放在自己的防守上。”

  她甚至不知道她做了什么。”史密斯说,“我经常会说要好好防守,但我从没做到过。我总是觉得只要我在进攻端发挥出色就是打得很好了。而今年,我 决定通过防守的好坏来判断自己是否发挥出色。所以我开始看一些出色的防守人是怎么做的。我看了很多科比在年轻时候的比赛录像,我观察他是怎么用手干扰对手 的。以前的我会这么做么?当然不会。”

  都说闺女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果不其然,能让放任不羁的JR沉下心来防守的,也只有他的小情人了。

  在总决赛期间,黛米再度发声,她表示为自己的父亲感到骄傲,“我为我的父亲感到自豪,因为他在没有被球队赶走的情况下,打入了总决赛。”

  JR-史密斯在接受赛后采访时听到这句话,笑得合不拢嘴,不住地说“这就是我的亲闺女,这就是我的亲闺女…”。

  他的眼神里满满的是幸福,毕竟一个男人在外再怎么热血拼杀,终究是需要一个温暖的心灵港湾以求片刻安宁。在球场上,是这支口号“All In”的骑士队;而在家里,就是可爱的黛米和去年迎娶的、多年来分分合合的女友朱厄尔。

  相比勇士队,也许这支骑士队更需要这一个总冠军:詹姆斯要为家乡带来荣耀,特里斯坦-汤普森可以证明去年夏天签的不是溢价合同,理查德-杰佛森 可以戴着戒指安心退役,凯利-欧文可以凭借G7一锤定音的三分球超越“一生之敌”约翰-沃尔, 伐…

  而JR-史密斯呢?

  他需要这一枚戒指来证明自己快意恩仇的的生涯轨迹是行得通的。既然大家都认为我是毒瘤,那么我就毒瘤好了。

  如果说,库里的行为是在用生命来证明三分球确实能改变篮球运动,是不为外界所动摇、坚持用自己的方式来证明自己——也就是所谓的“不走寻常路”——那么JR-史密斯现在可以拍着胸脯说,我做得不必库里差。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