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试戴为名强抢黄金手链 霞浦男子获刑二年三个月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宁德网消息(江静) 日前,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试戴为名强抢黄金手链的抢夺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的一天,在霞浦县松城街道某珠宝店内,被告人王敏借口试戴黄金手链,趁店内工作人员不备,戴上1条男式黄金手链往店外逃走,至门外某店撞墙摔倒,被随后追来的珠宝店经理谢某抓住,追回黄金手链,并将被告人王某扭送至公安机关。经霞浦县价格鉴定中心鉴定,该黄金手链价值人民币21105元。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110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应当追究被告人王某刑事责任。,,是累犯,应予从重处罚。根据本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故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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