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我们编发这条消息时,就告诉大伙儿嫌疑人已经到案,正押解回哈,现在,详细报道来了~
昨天在凯德广场金店抢了个18克金戒指的人今天在北京被捉住了|视频告诉你他是怎么做到的
哈尔滨日报记者是这样报道滴~
20日上午,道里警方成功侦破位于埃德蒙顿路上凯德广场内一男子趁服务员不备抢走一枚黄金戒指的刑事案件。21日15时许,警方将犯罪嫌疑人从北京押解回哈市。
19日19时25分许,一黑衣男子来到凯德广场中国黄金首饰柜台前,在试戴一枚18克、价值5000元的金戒指时,趁服务员不备,戴着戒指逃离商场。尽管服务员、保安员追赶,仍被黑衣男逃脱。
案发后,道里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排查。期间有寄卖行反映,刚刚有一男子以3000元的价格寄卖了一枚金戒指。经工作,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为22岁的兰西县人张某某。
经过信息研判,警方发现张某某已于20日2时许乘上前往北京的列车,有南逃迹象。当天中午,警方在案发18个小时后,在铁路警方的配合下,在火车上将张某某抓获。21日15时许,张某某被警方押解回哈。
民警介绍,张某某被抓时身上只有4元钱,目前因抢夺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中。
为啥俺们的记者写的是抢夺罪不是抢劫罪?
该案在社会上引起很大轰动,不少市民以“抢劫案”、“盗窃案”相传。对此,警方解释了为什么定性为抢夺罪:
三者之间的相同点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由于手段不同,案件定性也不一样。其中:
抢劫罪是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地步;
盗窃罪则是以秘密的手段占有;
抢夺罪的“公然抢夺”只是针对财物,未侵犯人身安全。
学完法律知识,来看看记者与抢夺案嫌疑人的对话~
在道里公安分局新华街派出所,哈尔滨日报记者叶勇带着关注此案市民的诸多疑问,与抢夺金戒指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进行了交谈。
(民警介绍,张到北京是找其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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