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邮税下调 跨境电商提前拼手速上线新价格争夺用户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19-07-05 2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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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4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第63号公告,自4月9日起,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原15%档税率下调到13%,商品范围包括婴儿奶粉、手机、药品等;原25%档税率下调到20%,商品范围包括纺织品、箱包、化妆品(高档化妆品除外)、电器等。此次税率调整和之前增值税税率下调、跨境电商综合税调整(平均税率11.2%降至9.1%)相衔接,特别是食品、纺织品、电器等与广大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税率降幅较大,将满足国内百姓消费升级的需要。记者从上海海关获悉,4月9日行邮税税率调整首日,上海海关各现场征收行邮税1043票,征收税款共计39.03万元,较税率调整前减征6.76万元,主要征税商品为食品、保健品、服装、鞋靴、箱包等。

事实上,早在4月9日行邮税下调以及4月1日跨境电商综合税下调之前,就有跨境电商开始拼手速,如侧重于海外直邮的“别样海外购”,早在3月30日,就已上线了税率下调后的相关缴税信息。电商平台正是考虑到不少包裹从北美等地区直邮而来,算上路程,待包裹进入中国时,正好能按照下调后税率进行申报和结算。

4月9日行邮税下调首日,上海海关隶属黄浦海关为一名进境旅客办理海运分运行李通关手续,该旅客的电脑主机、衣帽鞋靴等7件分运行李按照调整后的行邮税税率,缴纳税款2588.4元人民币,较税率调整前,少缴税款近500元。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的相关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的相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为确保此次行邮税税率调整工作有序开展,上海海关关税处提早对内开展业务培训,提示现场操作要点,准备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同时,通过“上海海关12360热线”新媒体平台宣传政策利好,在邮局、旅检现场、分运行李通关现场配备业务骨干,为进境旅客、管理相对人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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